2021年7月30日,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网站设置了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8月9日
附:
1、法院受理及指定管理人裁定书、决定书
2、法院破产公告及法院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