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624执清1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受理任小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任小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任小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网站设置了任小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任小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任小龙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
2021年9月7日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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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烨鑫,联系电话: 1380674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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