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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1-09-10 22:49:54     403

        2021年8月19日,新昌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62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浙0624破5号决定书,受理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将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便于各债权人申报债权、了解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有关情况,管理人已在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网站设置了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专栏,并将在专栏中及时发布或公告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相关信息,敬请各债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关注。

 

 

 

新昌县新阳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10日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联系人:

吕海伦,联系电话: 13757520098

俞烨鑫,联系电话: 13806744331


附:

1、法院受理及指定管理人裁定书、决定书 

2、法院破产公告及法院通知书 


3、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材料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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