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1)金霸管业破管字第8号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的申请,于2021年7月30日裁定受理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原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0时30分以网络方式线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推进破产清算案件简易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二)》规定,考虑到本案资债核查实际情况,经管理人申请并报告诸暨市人民法院后,已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形式变更为债权人说明会,参会形式为钉钉平台线上方式召开,会议时间不变。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债务人接管情况
1、管理人就接管事项向债务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告知
管理人向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经理、执行董事刘华达,股东、监事曹玲芝户籍所在地及金霸管业公司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寄送了《裁定书》《通知书》《要求尽快办理移交的函》,通知刘华达及曹玲芝于2021年9月6日上午9时30分至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注册地诸暨市店口镇三江口村配合管理人进行接管,并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同时,要求其向管理人移交金霸管业公司名下财产,移交公司印章(公章、财务章)、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财务帐簿、报表、会计档案、银行账户资料、债务清册等材料以及移交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职工债权凭证,以便推进破产案件进度。
2、债务人的接管
经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刘华达联系后,管理人于2021年9月6日上午,至金霸管业公司经营地诸暨市店口镇雁东路18号与刘华达及曹玲芝进行了见面,并就金霸管业公司企业经营、企业资产、企业员工、债权债务等情况向刘华达及曹玲芝进行了询问。刘华达及曹玲芝告知管理人:金霸管业公司18年5月份之后就不生产、不经营了。公司财务账是兼职会计代账的,公司18年停业之后财务账就不做了,且之前的财务账也是比较零散的,目前已找寻不到。
当日,刘华达及曹玲芝向管理人移交了金霸管业公司公章一枚、财务章一枚、刘华达及曹玲芝私章各一枚、营业执照(正副本)、机构信用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商标注册证(4份)、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收据(驳回复审费用)、验资报告书(2009)、审计报告等材料(具体移交材料以移交单记载为准)。
另,管理人在金霸管业公司诸暨市店口镇雁东路18号经营地厂区门口就本案的法院裁定书、公告进行了公示张贴。
3、管理人到债务人工商注册地址实地查看情况
2021年9月6日,管理人随刘华达前往金霸管业公司注册地诸暨市店口镇三江口村(该地亦为刘华达、曹玲芝户籍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未发现债务人在此处生产、经营,现场也没有债务人的留守人员。
后,管理人亦在该地就本案的法院裁定书、公告进行了公示张贴。
二、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社保参保缴费人员名单查询情况
2021年8月20日,管理人至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诸暨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分别查询债务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记录及其人员名单信息。经查询,自2020年8月起,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社保参保缴费人员仅有刘华达一人。
三、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案件查询情况
管理人至金霸管业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诸暨市人民法院、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询,查询到金霸管业公司在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仅于2015年受理过吴章红的工伤赔偿案件(根据刘华达向管理人说明,该案金霸管业公司已主动履行完毕)。另,金霸管业公司在诸暨市人民法院无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
现管理人根据查询到的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及社保参保缴费记录,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就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详见《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请各位职工就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因破产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需要支付所欠工资(报酬)的职工;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是否有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情况进行核实。
管理人日后将根据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方人员移交的财务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债务清册等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职工债权凭证等材料,对职工人数及职工债权再进行核查并予以公示。
各位职工若对本公示所附《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1、《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
2、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的联系方式:陈珊珊,15957502985;沈建阳,17857502385。
3、诸暨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旺路77号。
《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第一次公示)
序号
| 姓名 | 劳动/社保关系 起始日 | 劳动/社保关系 终止日 | 职工债权额(元) |
1 | 刘华达 | 2009年5月 | / | 0 |
2 | 曹玲芝 | 2009年5月 | 2020年7月 | 0 |
3 | 何国强 | 2013年10月 | 2020年7月 | 0 |
4 | 刘华丽 | 2013年10月 | 2018年6月 | 0 |
5 | 章梦倩 | 2016年8月 | 2020年7月 | 0 |
6 | 吴章红 | / | 2015年6月 | 0 |
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信息以2021年8月20日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查询信息为准。
3、浙江金霸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经理、执行董事刘华达,股东、监事曹玲芝均放弃向金霸管业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有)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