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模块
图片模块
绍兴市六度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1-09-30 19:13:00     422

        2021年9月29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0604破申40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受理绍兴市六度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绍兴市六度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绍兴市六度装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11月 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计算至2021年9月28日止)。具体申报方式及要求请及时联系管理人。

       绍兴市六度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第十九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会议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绍兴市六度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附:

1、法院受理及指定管理人裁定书、决定书 

2、法院破产公告及法院通知书 

3、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材料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  总机:0575-81508778  邮箱:yzlawfirm@126.com

Copyright 2013-2027    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浙ICP备13010786号    技术支持:冰点网络科技13867523790

 

 
更多移动资讯
越泽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