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10月28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以(2021)浙0604破申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驿亭支行对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巍纺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自上虞区人民法院受理对捷巍纺织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以来,管理人接管到捷巍纺织公司的公章、发票章、财务专用章,此外管理人还接管到债务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一份,未接管到其他财产及任何财务账册。现捷巍纺织公司无任何财产可供支付破产费用。经报告上虞区人民法院后,确定原定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上虞区人民法院第19号庭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再召开。管理人后续将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申请上虞区人民法院宣告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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