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 浙 0604 破 35 号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院裁定受理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 司破产清算案。本院查明,经管理人财产调查,目前上虞市捷巍 纺织有限公司名下现有资产为 0 元,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破 产清算案已发生破产费用 559 元,已确认债权金额为 2252777.50 元。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其现有 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亦无财产可供分配。
本院认为,债务人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资不抵债,且现 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的条 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 七条之规定,本院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裁定宣告上虞市捷巍纺 织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上虞市捷巍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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