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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2-03-04 09:47:55     438

关于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1)佳日针织破管字第8号

诸暨市人民法院根据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泄支行的申请,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定于2022年3月4日上午10时在诸暨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会议方式线上召开,具体操作方式请电联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一、债务人接管情况

1、管理人就接管事项向债务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告知

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推进破产案件有序进行,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十五之规定,管理人向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赵志勇户籍所在地寄送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等材料。向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股东兼监事何惠平以及监事赵友钟户籍地寄送了《要求尽快办理移交的函》。同时,管理人亦通过短信形式,向赵志勇手机发送法院出具的《裁定书》《通知书》等材料。管理人向上述人员发出通知,要求上述人员限期内联系管理人并办理移交。后,赵志勇短信回复管理人待其回诸暨会与管理人联系。

2、管理人到债务人工商注册地址实地查看情况

2022年1月12日,管理人至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所在地五泄镇横里村进行实地查看,未发现债务人在此处生产、经营,现场也没有债务人的留守人员。管理人向诸暨市五泄镇西皇村村民委员会(西皇村由西青、横里两个自然村合并而成)工作人员打听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工作人员回复管理人: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已停业很久,且赵志勇及何惠平均不在村里居住。

后,管理人在诸暨市五泄镇西皇村村民委员会宣传窗及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厂区门口,张贴了本案的《通知书》《公告》等材料。

3、债务人实际接管情况

2022年1月27日,管理人就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企业经营、企业资产、企业员工、债权债务等情况向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赵志勇以及股东兼监事何惠平进行了询问。赵志勇及何惠平告知管理人:“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五六年前就不经营了,公司不经营后,员工已解散,员工工资已全部结清。”

后,赵志勇及何惠平仅向管理人移交了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公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二枚、赵志勇人名章二枚及位于五泄镇横里村的厂区内钥匙18个。其余材料至今尚未向管理人移交。

二、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社保参保缴费人员名单查询情况

2022年1月12日,管理人至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查询债务人社保、医保参保情况。经查询,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社保账户、医保账户截至2015年6月份尚有参保人员信息(参保人员仅有赵志勇及何惠平),自2015年7月份起无任何参保人员信息。

三、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查询情况

管理人至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的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诸暨市人民法院查询,查询到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在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自2013年1月1日起无劳动仲裁案件信息(根据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件登记信息,仅能查询自2013年1月1日起的案件信息)、在诸暨市人民法院无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信息。

四、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申报职工债权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已在债权申报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欠缴社保、税、费、滞纳金、罚款汇总表》显示:职工债权,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金额为0元。

现管理人根据查询到的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及社保参保缴费记录等情况,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就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详见《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请各位职工就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因破产而与之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或者需要支付所欠工资(报酬)的职工;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是否有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等情况进行核实。

管理人日后若能接收到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方人员移交的财务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债务清册等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人事档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的支付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职工债权凭证等材料的,则会对职工人数及职工债权再进行核查并予以公示。

各位职工若对本公示所附《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附:

1、《诸暨市佳日针织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第一次公示)。职工债权公示.docx

2、管理人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管理人的联系方式:陈珊珊,15957502985;沈建阳,17857502385。

3、诸暨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东旺路77号。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  总机:0575-81508778  邮箱:yzlawfirm@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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