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模块
图片模块
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2025-04-25 18:17:00     28

        2025 年 4 月 21 日,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宣告并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申请书》。管理人称,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 406 元,均由管理人垫付,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下尚未发现任何有效资产,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请求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宣告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经管理人对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未发现该公司名下任何有效资产,故现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裁定宣告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绍兴柯桥舒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17号龙湖大厦24楼  总机:0575-81508778  邮箱:yzlawfirm@126.com

Copyright 2013-2027    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浙ICP备13010786号    技术支持:冰点网络科技13867523790

 

 
更多移动资讯
越泽律师事务所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获取更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