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10 日,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查明,截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诸暨市人民法院审核确认的债权为 6881621.69 元,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管理人接管到资产总额为 31952.74 元,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管理人以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已明显资不抵债为由,向诸暨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破产。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已明显资不抵债。诸暨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期间,相关权利人也未提出和解、重整的申请。 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应依法宣告债务人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诸暨市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裁定宣告诸暨菲凯刺绣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