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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2023-04-02 09:47:00     2298

本院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根据诸暨万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申请,  裁定受理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同时 指定浙江越泽律师事务所为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诸 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4 月 29 日前,   向诸 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平江路 17 号龙湖大厦 24 楼;  邮政编码:   312000;  联系人:  俞烨 鑫 、  吕海伦;  联系电话:  13806744331 、  13757520098】  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 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 配,   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  未申 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 行使权利 。  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 当向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 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 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 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  参加会议的债权 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诸暨市人民法院 

二〇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1、法院受理及指定管理人裁定书、决定书

2、法院破产公告

3、法院通知书二份

4、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材料


以上文件各申报人可点击下载。申报人填写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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