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诸 暨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 2023 ) 浙 0681 破 7 号
2023 年 3 月 15 日,本院裁定受理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且已无财产可供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诸 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属严重资不抵债,且无财产可供清偿 破产费用,故应依法对其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 定,本院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裁定宣告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 公司破产并终结诸暨市来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